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0日訊 近日,白酒行業又增添了一些“甜蜜煩惱”。10月9日,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通報了6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3批次白酒檢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1批次白酒酒精度不合格。
不合格白酒情況如下:
樺南縣新華新星白酒銷售處銷售的標稱樺南縣新星白酒廠生產的玉米酒(生產日期或批號2018-12-18),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樺南縣新華新星白酒銷售處銷售的標稱樺南縣新星白酒廠生產的高粱酒(生產日期或批號2019-5-18),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勃利縣榮勝酒廠銷售的標稱勃利縣榮勝酒廠生產的高粱酒(生產日期或批號2018-7-16),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密山家家樂超市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軍工釀酒廠生產的軍工高粱王酒(生產日期或批號2018-6-18),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綜合近年的各地市場(食藥)監管部門抽檢信息來看,白酒里檢出違規使用甜味劑的情況并不少見。
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近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公布最新食品抽檢結果,3批次白酒同樣因檢出“甜蜜素”被判定不合格。
今年3月份,據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顯示,福建大利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四特酒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2月4日生產的四特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合格。后經媒體報道,該酒企已經召回相關產品。
另據《消費者報道》今年3月消息顯示,整理全國及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原國家及省級食品與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自2014年-2018年以來關于白酒的質量抽檢情況顯示,近5年共檢出936批次不合格白酒,當中以散裝白酒為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酒精度不合格、違規使用甜蜜素、糖精鈉,三者占不合格比例七成以上。
甜蜜素化學名稱為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是一種常用的合成甜味劑。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2007)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產品明示執行標準《濃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規定,濃香型白酒中不得添加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
甜蜜素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或為改善產品的口感,在白酒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劑來調節風味,或者購入了含有甜蜜素的白酒為原料生產加工所致。長期過量食用甜蜜素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副秘書長趙禹對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違規使用甜味劑的酒企,絕大部分是以采用液態法工藝生產白酒的地方小、散企業為主,這白酒企業的知名度低,所產酒品的成本低,為了獲利從而導致了各類違規添加的行為出行。對此,趙禹還呼吁,執法部門能加大檢查、抽檢及對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以此消滅此類行業“頑疾”。